大改大收!税局通知:必须“刷脸”才能开票!今后,开出的每一张发票都将被跟踪监控!【智能财务ERP】

时间:2021-01-27 10:50:59 作者:财咖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梅松讲税、税务大讲堂


随着电子专票在全国铺开,《发票管理办法》将大幅修改!“反洗票”+开票“刷脸”系统也要上线了,对增值税发票的监控将越来越严。会计必须知道发票的这些事,否则......



01

大改!时隔11年!

《发票管理办法》再次大幅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办理办法又要修订了,刚刚,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了最新的征求意见稿。

我们重点关注一下这几处修改:

1、根据现行规定,税务机关在纳税人领用发票时不再收取税务发票工本费,此次修改统一将《办法》全文中的“领购”修改为“领用”。


2、明确“电子发票”的法律地位和法定效力,增加发票类型内容。


3、增加发票赋码的管理内容。明确发票“赋码规则”相应管理权限属于税务机关,以保证发票赋码的唯一性。


4、根据“多证合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为满足不同市场主体领用发票的实际需要,将第十五条第一款“需要领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修改为“需要领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设立登记证件或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明确“设立登记证件”效力等同于税务登记证件。


5、为保护用票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防范非法冒用身份领开发票违法行为,此次修改在“发票领用、发票开具和发票代开”业务中增加身份验证的要求:一是将第十五条第一款“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修改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身份验证和发票领用手续”;


6、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改变原来单纯依据经营范围和规模进行发票核定的局限性,将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用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规模和风险级别”,增加“风险级别”作为发票核定的判断依据之一,以此提高发票核定的精准性。


由此可见,新《发票管理办法》将更加注重身份验证和风险控制,发票的监控将越来越严!

02

反洗票+刷脸

自然人代开全面收紧!


早前,税局在发票监控方面已经动作频频。反洗票系统、刷脸认证已经部署和实施。

一、税务反洗票系统来了,监控领票、开票、申报各环节


就在最近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开发布了《反洗票系统需求文档项目合同书》。就反洗票系统做了明确的阐述。



划重点:


1、6大系统对接,支持“反洗票”挖掘数据,提取疑点!


反洗票将通过对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金三系统、税收决策支持平台、预警快系统、电子税务局及出口退税审核等系统,构建灵活的反洗票风险分析数据服务体系,深入挖掘税务大数据资源价值,制定风险指标,实现发票疑点数据智能化提取。

2、7种分析手段,监控纳税人领票、开票、申报各环节!


反洗票将通过纳税人经营风险分析、进项发票溯源、销项发票穿透跟踪、进销项发票相关性分析、开票量及开票行为异常波动分析、开票量与生产能力匹配度分析以及上下游客户关联分析等手段对存在申报、开票异常的纳税人进行及时监控管理,降低“洗票”风险。


二、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发布关于推行委托代征代开发票系统“刷脸”实名验证的通知。


山东省税务局发布公告:2020年12月16日起,委托邮政等第三方单位使用的委托代征代开发票系统全面推行“刷脸”实名认证。


不仅仅是山东,上个月福建省也发布关于电子税务局启用刷脸身份验证功能的通告。


三、福建省税务局:高风险事项办理,必须“刷脸”



自2020年11月20日起,对高风险事项办理启用刷脸身份验证功能,办税人员在办理高风险事项前,应先通过活体刷脸身份验证,验证不通过的,暂不予办理。


目前,电子税务局已启用刷脸身份验证的事项有: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代开发票作废、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等。

03

代开发票为何要“刷脸”实名验证?

一、代开发票为何要“刷脸”实名验证?

(1)根据税务总局实名办税要求,税务部门规范实名办税流程、信息采集范围和验证手段,从源头防范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从事涉税违法活动。


比如:一是以代开发票为名,直接骗钱的,根本就没有发票。二是提供的所谓“正规”发票压根就是假票,而骗子以“亲戚在税务局上班”等各种谎言蒙蔽购买者。三是提供丢失、被盗、成立虚假公司骗购的发票,税务机关称为失控发票,这些发票不能使用,纳入虚假发票序列。


(2)可以一定程度防止真票假开。也就是说,在没有业务来往的情况下,一些在税务局取得正规发票的公司给他人代开发票,从而赚取差价。


比如一家商贸公司(一般纳税人)进了100万元的货物,卖出去80万元已开具发票,20万元不需要开发票,那么这多出的20万元发票违法替别人开,得到的手续费装入自己的口袋。这是典型的虚开发票行为。


二、如何进行刷脸开票?


进入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发票领用、代开发票模块时,系统会弹出二维码提示进行扫码验证,打开手机微信扫码屏幕出现的二维码,扫码后手机上点击验证,手机上会提示人脸验证时需要满足的条件,符合条件后点击开始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系统自动跳转到相关操作界面。



若尚未在微信端实名认证,扫码后系统会引导用户进行实名认证操作,实名认证后再次扫码进行人脸识别即可。


三、自然人代开发票,注意3大风险!


(一)注意不要变名代开,否则属于虚开。


好多企业本来是支付了自然人劳务费,却让自然人代开装修费的品名,违背了业务的真实面目,有涉嫌虚开发票的风险。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的三种虚开发票行为,本次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还增加了“开具纸质发票应加盖发票专用章”和“开具发票人员应当进行身份验证”。


千万不能再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买票)抵扣,也不能虚开增值税发票(卖票)赚钱。无真实业务,金三会让你得不偿失!


(二)注意自然人代开发票的地点。


自然人代开发票应该在货物销售地、劳务发生地、服务提供地、工程施工地,不得随意找个地方就开具,否则属于无效凭证。


(三)注意自然人代开发票是否由支付方履行扣缴个税的义务。


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代开发票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和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

04

最新最全的代开发票热点问题大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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